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研究
【摘要】:
地震安全性评价涉及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国《防震减灾法》规定: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属于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按照我国相关法规和条例,必须进行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本文结合长沙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具体特征,提出了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主要任务,针对所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对区域和近场区地震构造环境研究、区域及近场区地震活动性研究、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勘测、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基岩地震动时程分析、场地地震动参数的确定及场地地震地质灾害评价等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相关方面进行了初步研究。
在大量的地震地质资料收集整理及系统的地震活动性分析工作的基础上,得出该工程场地所处的区域范围和近场区范围内处于历史平均地震活动水平,未来一百年内存在发生5-6级地震的可能性,但发生6级以上地震的可能性较小;根据马尔科夫统计理论,预测未来100年工程场区内发生Ms≥5级地震的概率为0.34,发生Ms≥5.5级地震的概率为0.39,发生Ms≥6级地震的概率为0.0189。综合评价出工程场地地震构造环境整体性较好,地震活动水平较低,工程地震条件较好,地震地质灾害的威胁不大,适宜工程项目的建设。评价结论可为工程建设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以及制定防震减灾对策提供科学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