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社会自治思想与当代中国农村NPO内在联系
【摘要】:
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对社会自治的研究历来是一个重大的课题,而这当中,马克思的探索更是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意义。在批判性地继承前人成果的基础上,马克思开启了从经济的角度把握人类社会的先河,科学地阐明了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关系,由是提出了诸多不同于他人的社会自治的观点。马克思的社会自治思想是非常丰富的,不仅观点独特,而且具获观点的方法迥然有异于他人,无疑堪值今人认真研究。令人庆幸的是,在当代中国,不仅对马克思主义的学习、运用和发展早已形成一种传统,而且自社会转型以来,更是因为农村非营利组织的大量出现,为实证马克思的社会自治思想提供了可靠的依据。有鉴于此,本文便对这两者的关系展开初步的讨论,希望能以此既对前者的真理性给予再一次的正视和尽可能详细的辨析,又对后者的实质作出准确的揭示。
本文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通过阐释马克思有关社会自治的一应论述,将马克思社会自治思想的基本轮廓展现在人们面前。
第二部分,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出现的非营利组织进行较为系统的表述,包括它的发展情况、作用与意义等。
第三部分,将马克思社会自治思想与农村非营利组织联系起来考察,论证:马克思的社会自治思想是诠释包括当代中国农村非营利组织在内的“法人行动者”的有效理论框架,而当代中国农村的非营利组织则是对马克思社会自治思想的有力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