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影射的语用学研究
【摘要】:本文从语用学的角度研究了影射言语行为。影射即对某特定对象意图间接贬损的言语行为,根据指称和贬损含义间接与否把影射分为3类,本文只研究指称间接,贬损含意直接类,且只研究小说影射。
本文主要研究了小说影射言语行为的构成:指称行为、叙事行为、贬损行为。指称行为有4种类型:化用真名指称、用泛指来指称、有定描述语指称、用无关联名字指称。根据所叙述的内容与所指的关系将叙事分两类:可被指认的事实或体现影射对象的特征的;难以被指认的事实或没有体现对象特征的。第一类叙述的目的是建立相似性促发联想,而第二类叙述则重在贬损。小说影射的贬损行为主要有3种类型:用评价贬损、借描摹贬损、借叙述贬损。
在实施影射言语行为的同时必须具备的其他的条件:有现实的可能对象,有影射意图,有与作者共享同一语境的读者。通过对影射言后行为的考察,我们发现影射的语用力量较强,后效明显。
本文还以鲁迅小说《理水》为例,从所指对象、贬损情节、影射意图和言后之效分析了《理水》的影射。
最后文章考察了小说影射的认定问题。从语用学的角度提出小说影射的条件,而小说影射可能导致侵权,因此探讨了小说侵权司法界的认定标准,并对此提出了语用学上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