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SP技术引起的著作权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
P2SP技术作为一种新兴技术,与以往的P2P技术在技术层面上有所不同,从而导致了引起的著作权法律问题与P2P技术也有所区别。然而学界对P2SP技术的研究鲜有涉及,缺少从法律层面的全面分析思考,特别是对技术提供者的侵权责任存在不正确的认识。本文针对P2SP技术引起的著作权法律问题进行研究,通过阐述P2SP的技术特性,理清P2SP技术与P2SP软件的关系,对P2SP技术带来的法律问题(主要是P2SP技术终端用户和P2SP技术提供者的法律责任)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进行法理探讨,同时也借鉴相关的国外立法与司法实践,对解决网络著作权问题的一些具体措施,例如技术措施、补偿金等进行了分析,以期对我国P2SP技术带来的相关法律问题提出立法完善建议,完善立法,改变技术发展与著作权保护的两难困境。经研究分析,终端用户的下载行为构成对著作权人复制权的侵犯,并不能援用合理使用作为抗辩理由。如果P2SP软件没有设置“试听”、“下载”等功能,基于技术中立原则,技术提供者不应承担间接侵权责任,同时也不构成对资源下载网站的不正当竞争。另外,如果P2SP技术软件不再设置可以让终端用户直接获得或使用作品的功能服务,终端用户的“共享”行为便不再具有非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