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扶贫中的多元主体参与机制研究
【摘要】:教育扶贫作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手段,在整个扶贫治理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扶贫治理的不断推移,贫困户的致贫因素也呈现出了多维度的发展态势,传统政府主导下的扶贫模式已经无法满足贫困户的多元化脱贫需求。因此,如何充分发挥教育扶贫在扶贫治理中的脱贫效果,建构与完善教育扶贫的多元主体参与机制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以国家级贫困县广西M县的教育扶贫作现实依据,以参与式治理理论作为理论指导,认为教育扶贫中的多元主体参与机制一套完整的系统,应妥善协调系统中参与主体的参与意识、参与动机、参与渠道、参与方式和制度保障等各要素,从而更好实现主体间的相互作用和优化组合,形成一个由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教育扶贫格局。研究发现,广西M县教育扶贫多元主体参与治理经过近年来的实践,已经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成果,但仍存在着多元主体参与意识不高、信息沟通不畅、参与动力不足、权责划分不清和主体间监督管理不力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是教育扶贫的宣传力度不够、尚未建立统一沟通的信息平台、主体间缺乏利益联结、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和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等原因造成的。针对这些问题,解决的对策思路主要有:完善多元主体的宣传引导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利益激励机制、联合监督机制和制度保障机制五个方面,通过架构及完善教育扶贫中的多元主体参与机制,满足贫困群众的多元脱贫需求,提高教育脱贫的整体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