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背景下女性财产继承权的调查研究
【摘要】:党的十六大确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并把加快城镇化进程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学者张永桃认为,城镇化概念存在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上是指在整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总数中,居住于城区的居民数之比重的增加过程。广义是指一种社会经济变化过程,既有人口和非农业活动向城市的转型、集中以及城市景观地域推进,也包括城市的经济、社会、技术变革进入乡村,以及城市文化、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向乡村地域的扩散过程。可见,城镇化是一种城市与乡村存在双向互动的过程。
城镇化是一把双刃剑,既提升了农村的整体而貌,改善了村民的生活水平,同时也会触动村民的实际利益。生活方式的转变和思想的转变是城镇化进程中的两大问题,形象的讲就是从“农民”到“城市人”的转变,在这个转变过程中,原有的思维方式受到很大的冲击,特别是女性对财产继承观念的转变。从国内学者对城镇化进程中女性的继承权问题的调查研究中,我们不难发现女性继承权在受到侵犯,这与当下我国的法制理念相悖。笔者通过调研,再结合我国法律体系中对女性继承权的保护情况,用法律理论来分析调研结果,从中得到调研的目的,即如何加强和维护农村妇女继承权。本文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综述:(1)宪法中继承权男女平等的法律原则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以我国当前法律体系中对女性继承权的保障为起点,简述我国当前法律体系对女性财产继承方面的保障和维护。(2)农村妇女财产继承权的现实状况及在生活实践中往往得不到落实的原因。笔者采用调查问卷和走访的方式获得农村妇女财产继承权的现状,从社会法律保障体系、农村环境和妇女地位及自身意识方面分析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3)落实妇女继承权的必要性及保障妇女财产继承权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