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金融安全网的构筑及功能发挥
【摘要】:
国家经济安全是近年来兴起的理论研究热点,尤其是冷战结束后的经济全球化时代,国家经济安全内容和战略重点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它包括金融安全、产业和市场安全、战略物资和能源安全、经济信息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内容,以金融安全为战略重点。
金融安全网是一国金融基础结构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增强银行整体信用,促进金融系统稳健运行的必要条件。由于金融系统的崩溃将会给社会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因此许多国家都已经或正在建立各种形式的金融安全网。
金融安全网是由监管当局、中央银行及银行同业组织的具有公共性质的银行体系安全保护网络。它是人类社会在长期的金融危机实践中逐步构建起来的一种危机防范与处理机制,也是各国金融体制的重要组成。
金融安全网包括金融监管当局的谨慎性监管、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手段和存款保险制度三种类型。
金融安全网具有风险防范、风险补偿、危机救助处理,促进宏观经济发展四大功能,但也存在道德风险、逆向选择、资源错配、成本负担等问题。
1997年发生的亚洲金融危机,我国未卷入其中,但这并不能说我们就可高枕无忧,相反,因为我国现有银行资产质量普遍不高,潜在较大金融风险,1998年以后,国内有不少中小金融机构出现支付危机甚至资不抵债,有部分信托投资公司和城市信用社以关闭或解散的形式实施市场退出,形势严峻。中国加入WTO在即,我国将面临国外冲击,极易引发系统性金融危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丝毫不能懈怠。
当前我国金融安全保障体制尚存在缺陷,谨慎性监管的制度,法规虽较为完善,但在监管技术手段和水平与发达国家尚有较大的差距,还不能建立起完善的风险预警系统,而且,通过对我国再贷款和再贴现的历史考察, 目前我国还并不存在最后贷款人。同时,我国也未建立公开的、自动的、具有实质性赔
偿条款保险制度,实行的一种含蓄的存款保险制度,损失最终由国家承担,这
既不合理也不利于金融机构建立风险的约束机制,加剧了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
本文在借鉴国际经验及吸收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基础上,提出构筑我国
金融安全网的基本框架和政策体系:
完善谨慎性监管的重点首先应集中于市场准入和资本充足管制上,在非现
场监管方面,我国有必要以国际通行的风险监管方式——非现场监管为借鉴,
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同时建立金融机构评级制度。其次,建立健全最后贷
款制度。完善货币市场体系,推进利率市场化,并加强中央银行的监管和对公
众信息的披露。最后,结合我国国情,根据我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现状和目
标,建立强制性的存款保险制度。设立存款保险公司以国家信誉为基础,负责
归集、管理、运用存款保险基础,对投保金融机构实施检查权,对问题存款机
构进行处理,并在投保金融机构倒闭后,负责对存款人的存款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