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卷制度研究
【摘要】:司法公开是现阶段我国司法改革任务中的重要议题之一,而我国目前的现状却是:副卷这个“黑箱”始终躲在法院庇护之下,除非偶然情况被打开“偷看”到其中的文书材料,否则,这个箱子将一直静静躺在法院的“秘密卷宗”之列,且不希冀被公众探知其内容。因此,改革法院副卷制度具有迫切性和重要性。我国的副卷制度与大陆法系的审判机密制度在功能设计的初衷上有很多相似之处,同时,英美法系以及我国台湾地区都有类似的秘密模式,但面对的争议,不仅包括几种制度现存的争议,还有我国本土的争议;此外,英美法系的法官异议制度又采取了公开的模式。那么,通过借鉴他山之石,是否可以得到一种可行的、规范的、符合当下司法环境及制度的公开路径来逐步实现“审判机密不再秘密”、“司法公开切实公开”的理想?除开第一部分的“绪论”和尾部的“结语”,本文主体内容分布在第二、三、四、五部分:本文在第二部分中,解释说明审判机密制度和副卷制度的关系以及我国副卷制度的由来、组成材料和规制依据;第三部分分别阐释大陆法系的审判机密制度、英美法系的陪审团秘密审议制度及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官评议制度,并试图探究其历史溯源及功能设计;第四部分则阐释英美法系司法异议制度的历史溯源、功能设计,以及两大法系不同制度之比较分析,并解释两大法系采取不同路径的一系列原因;最后一部分,结合我国目前副卷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争议,指出副卷制度改革的意义,并得出副卷的公开路径:首先为副卷的公开奠定基础,对于某些容易滋生腐败、干预司法的材料的公开作出明确规定;其次缩小副卷的范围,对于副卷中公开阻力小的或者继续秘密保存无意义的文书材料,归入正卷供当事人和辩护人查阅;最后,在某些类型的案件中公开法官不同意见。以此种方式,将更符合司法实际,运行也会更加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