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法律制度研究
【摘要】:再生资源是“被放错地方的垃圾”,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因此有必要进行回收利用。本文分析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重要意义,认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保障,是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关键环节,是实现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另外结合我国环境污染控制立法理念的变革,作者以可持续发展理论、循环经济理论和产品延伸责任理论作为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展开讨论。
通过考察国外部分国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立法实践,作者总结出了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成功经验,得出一些促进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事业发展的重要启示,主要包括:再生资源法律法规的完善是管理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根本;再生资源管理的政策目标是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关键就是将循环经济理念融入环境资源保护立法中,通过建立健全的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设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法律制度等。
作者在论证分析我国现行立法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法律规制的不足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对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进行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并提出了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法律制度的建议,作者认为:构建再生资源法律制度必须确立以源头控制预防为主的全过程控制的主动应对模式,推行清洁生产,将预防优先、防治结合的控制理念贯穿于整个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法律规制的设计中,还必须遵循一些主要的原则,如遵循生态规律的原则,以预防为主原则,污染者负担、受益者补偿原则,平等协作、公众参与原则等。具体的法律制度包括采用对环境友好的产品材料制度、明确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义务主体制度、建立科学的再生资源回收系统制度、实行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产品标志制度、实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市场秩序管理制度、法律责任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