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资源物权制度研究
【摘要】:
野生动物资源是自然界中最活跃、最引人注目的部分。它既是人类生存环境的组成构件,又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然而物权制度是确保效率实现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野生动物资源物权制度的建立也将是野生动物资源发挥其最佳效用的关键。国家必须在法律上明晰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种权属,从物权角度出发,对野生动物资源的相关权利加以规定,从而达到对野生动物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本文主要运用理论分析和比较归纳的方法,分析了我国的野生动物资源物权的各项制度以及完善,正文从结构上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野生动物资源物权的一般理论。这部分介绍了野生动物、野生动物资源以及野生动物资源物权的概念,从传统的物权理论入手,探讨野生动物资源的物的属性,并从经济学和法学的角度对野生动物资源物权建立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通过对野生动物资源物权内涵的分析和界定得出了野生动物资源物权客体区别于其他物权客体的不同。
第二部分,国外以及国际公约关于野生动物资源物权的概览。在介绍了国际公约、日本、匈牙利以及美国有关野生动物资源的情况和物权的规定等方面的概况的基础上,总结了国际公约以及日本、匈牙利、美国有关野生动物资源物权对我国的野生动物资源物权的规定及我国相关立法的启示。
第三部分,我国野生动物资源物权制度的不足。我国的野生动物资源物权的立法经历了建国以后的几次改革,已经逐步形成了一套体系。但是,现行的法律制度在立法技术层面上的不规范,物权权利体系中的各种物权权利以及物权变动方面都存在问题,在很多方面都有问题亟待完善。
第四部分,我国野生动物资源物权制度的完善。从建立我国野生动物资源物权制度的原则入手,明确野生动物资源物权立法中必须同时注意其物权客体的特殊性,同时针对野生动物资源物权权利体系中各个权利的不足加以完善,对于野生动物资源物权变动中出现的问题加以解决。从不同的方面,对我国的野生动物资源物权的制度提出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