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研究
【摘要】: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条件,食品工业目前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第一大产业。1998年我国的食品工业总产值为6000亿元,到2007年我国的食品工业总产值达到了31912亿人民币,十年时间整整增长了5倍多。食品行业的发展规模、成长速度以及规范程度关系着所有老百姓的生活质量和消费安全,同时也上升成为了一个关系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随着科技的进步,农业和食品工业的一体化以及全球化食品贸易的发展,传统的食品生产方式和销售方式已经被改变,食品安全的定义大大超出了它最初的含义。近年来“雀巢婴幼儿奶粉转基因事件”、金华“毒火腿事件”、“苏丹红事件”以及最近的“三鹿奶粉三聚氢胺事件”一次又一次地把食品安全问题推向公众关注的极致。
食品安全与人类日常生活休戚相关,如今高科技因素、转基因技术等等的介入对传统的食品安全体制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和挑战。而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加剧,对食品的制造、储存量的需求大幅度增加,食品的周转方式大为改变,从而要求新的适应其发展的法律体制加以规制。但是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法律体制研究的滞后和匮乏已经影响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现实中存在诸多问题也亟需理论的指导。开展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研究,对于改进食品安全管理的现状,推动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实现农业结构的调整和提高政府的执政能力,维护社会的稳定都有重大的意义。食品安全问题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建立一个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体制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中最有力的一步。
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食品安全的基本问题,首先从食品的概念入手,解释何谓食品,再从食品的要求出发阐述食品安全的概念与要求,最后引申出食品安全法律制度,说明其概念、组成及要求。第二部分主要考察国外食品安全法律制度,通过对美国、德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分析,总结出值得我国借鉴的比较完善的制度:一是制定食品安全基本法,统一立法目的;二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三是建立统一的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四是加大违法处罚力度;五是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披露制。第三部分是对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现状的分析,归纳总结存在的问题与缺陷,具体通过对现有立法、法律设置的监管制度、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责任设置等的分析与理解得出需要改进的方面。最后一部分是对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制提出完善措施与建议,主要从完善法律法规、建立一系列先进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以及食品安全应急机制这三个方面来完善现有的体制,以求在这一问题上抛砖引玉,形成一个食品安全法律研究的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