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油气犯罪防控的经济分析
【摘要】:
石油、天然气是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和国家战略安全的特种矿产资源,它对国家和人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自国内第一起打孔盗油事件发生以后,频频出现的油气犯罪已经成为社会犯罪现象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其造成的社会危害十分巨大。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使得油气犯罪的犯罪率有所下降,但是我们仍需要针对油气犯罪制定出一套长效的防控机制。油气犯罪人犯罪需要投入一定的资源,国家及油气企业预防和控制油气犯罪更是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因此,从油气犯罪与防控油气犯罪的微观方面来看,其实质是一种利益比较和资源配置下的理性选择问题,经济学分析方法的引入则为油气企业对油气犯罪预防措施和国家对油气犯罪刑事政策与法律的制定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
本文立足于犯罪学的基本理论,以犯罪经济学中运用的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方法为基础,从我国油气犯罪的背景出发,首先分析了理性油气犯罪人犯罪决策:由于犯罪对他的预期收益超过预期成本,所以他才实施油气犯罪,进而找出影响油气犯罪人理性决策的依据,如实施犯罪的预期成本和预期收益、能够最大化犯罪收益的方案、将会受到查获或惩罚的概率及受到惩罚的严厉程度等;进而分析了理性的油气企业和国家的防控决策:当两者将上述分析结果作为一个因素加以考虑并在制定和实施防控措施时,也会考虑防控油气犯罪投入的成本和收益问题,即是说制定何种防控对策来预防和控制油气犯罪更加合算,以图将油气犯罪率控制在合理阈值来实现社会净收益的最大化;再进一步对作为最后惩治手段的刑罚进行经济分析,使得刑罚在体现其传统的公平、正义等价值的同时,更体现出效益的价值。其先对刑罚效益概念、影响刑罚效益的要素和刑罚威慑效应的涵义进行介绍,在此基础上对油气犯罪的刑罚资源应如何配置、油气犯罪的惩罚手段应如何选择进行经济分析,从而说明怎样才能促进油气犯罪刑罚资源的优化配置,以提高刑罚效益。
研究结果表明,犯罪经济学的基本假设适用于油气犯罪中的犯罪人和犯罪防控者,一方面,油气犯罪人会比较犯罪的成本与收益,考虑被抓捕的风险和受惩罚的概率;另一方面,油气犯罪防控者会考虑通过提高油气犯罪人的犯罪成本,尤其是犯罪时间机会成本、犯罪心理成本,改变对油气犯罪人的刑罚确定性和刑罚严厉程度组合方式,从而使油气犯罪人无利可图,最终放弃油气犯罪的实施。但是,犯罪经济学理论还蕴涵这样一个含义,即犯罪作为一种社会存在是可控的,但在现存的社会条件下却是难以消灭的。因此,以消灭犯罪为直接目的而制定的刑事政策、法律和其他防控措施都是不科学、不可行的。故在现存的社会条件下采取的解决油气犯罪问题的防控对策,应当从遏制油气犯罪出发,以控制油气犯罪为直接目的。所以,油气企业应着重考虑如何最佳地配置防护要素,以求达到用最小的防护成本防护最大油气资源防护量的目标,实现油气犯罪预防的防护效益;国家应着重考虑如何最佳地配置影响刑罚效益的要素,以求达到社会损失最小化的目标,实现刑事政策的最优化,这才是最好的对策选择。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石油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F416.22;D9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