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作品抄袭的侵权判定研究
【摘要】:网络游戏作为一种在近10年中取得了爆炸式发展的新兴创意型产业,同质化趋势严重成为阻滞产业发展的弊端。相互模仿相互抄袭的现象与法律上抄袭的侵权行为交集越来越大,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判定作品间实质性相似的案例却很少出现。并不是说这些行为不构成法律上的抄袭,而是现有的“实质性相似+接触”的判定原则在适用上存在一定的缺陷,无法给予这些行为应有的处罚。法律责任上的“纵容”将成为培育这些不良行为的温床,会导致强势公司肆意抄袭有价值网络游戏作品,抢夺游戏用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蔓延。
本文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力求明晰法律中应当保护游戏引擎中具有表达性的部分,及游戏资源要素中具有独创性的部分,这些部分在侵权判定中应当发挥作用;通过对网络游戏抄袭现象进行原因分析指出这种危害性;第二部分通过对思想表达二分法、独创性理论、剽窃与模仿含义、合理使用的适用情形的探讨奠定抄袭侵权判定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对直接侵权判定模式与间接侵权判定模式的对比分析中,阐述在实践中“实质性相似+接触”原则应当如何适用,并且注重游戏核心规则的具体设计在辅以显著特征辨别的情况下对于抄袭侵权判定的意义;第四部分指出在目前间接侵权判定模式适用不规范情况下,需要考虑直接侵权判定模式对于惩治不正当竞争抄袭行为出现的独特意义,并结合网络游戏发展的新趋势对间接侵权判定模式给予一定程度的改进,这也是本文的一点创新之处。第五部分为结语。
本文主要采用文献调查分析法、网络资源分析研究、个案分析法、概括归纳法作为研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