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事诉讼中的推定
【摘要】:公正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是民事诉讼之鹄的,为此,必须确立科学合理的事实认定机制,并在事实认定的基础上适用法律,解决纠纷。一般而言,在民事诉讼中,各国司法机关认定事实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证据予以证明;二是通过推定。事实上,无论是在大陆法系国家,还是在英美法系国家,推定规则都是证据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的证据规则,特别在民事诉讼中,推定规则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而在我国由于长期受客观真实这一诉讼理念的影响,民事诉讼理论界对推定问题的研究较少,即使近几年有些学者开始关注推定问题,但并没有就推定问题达成共识,争议较大;在立法上,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推定规则,仅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了推定规则,但存在明显的缺陷。
基于这种现实,本文对民事诉讼中的推定研究,首先从比较法的角度,介绍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有关推定问题的基本理论,然后力图在对现有资料广泛占有、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在基本理论方面系统探讨推定的理论基础、推定的内涵与外延以及推定的效力;在实践方面系统探讨推定适用的基本规则、推定适用的程序规则以及推定适用过程中对当事人的救济方法,进而提出民事证据立法中推定规则的立法建议,期望完善我国民事诉讼中的推定规则,建立科学合理的事实认定机制。
本文总共四万五千字左右,分为五部分。
第—部分为引言,主要介绍推定规则是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证据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我国民事诉讼理论界对推定问题的研究现状和立法上对推定规则的立法现状,并明确本文的主要内容和行文脉络。
第二部分集中探讨了推定的基本理论。
首先探讨了推定的理论基础,本文认为推定的理论基础主要有四个,即经验法则,公共政策,诉讼效益和证明相对性;
其次分析了推定的内涵与外延,从比较法的角度分别介绍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家以及我国学者对推定内涵与外延的界定,进而提出了本文对推定内涵与外延的界定,认为民事诉讼中的推定应分为法律推定和事实推定,不可反驳的法律推定应从法律推定中排除出去,而直接将其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