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权的行政法守护
【摘要】:曾有学者说,“自从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以来,人类社会始终面临着各种危机,可以这样讲,人类文明的发展过程便是回应各种危机的挑战过程”。人类社会发展至21世纪初,大体经历了从农业文明到工业文明的转变,如今出现的文明进步与生存危机并存的“二律背反”现象愈加凸显,环境污染迅速蔓延与自然生态日趋恶化所形成的生态危机更是愈演愈烈。生态危机在本质上其实就是人类自身生存的危机。因此,面对生态危机现象的频频发生,人类要自省,更要充分地应对和予以改进。从法律人的思考维度出发进行考量,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是生态危机最明显的两个诱因。而人类中心主义环境权观又是导致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深层次原因。因此,走出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权取向,舍弃“人类中心主义”的一些不合理因素,揉进“生态中心主义”的合理因素,是人类因应生态危机的理想进路。以此为指导思想,本文以环境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拓宽论为视角,对旨在克服政府失灵的环境权之行政法守护命题作一个初步的探讨,希望能为生态危机与法律革命的研究增添些许新意。
就内容而言,文章除绪论和结语外,由三个部分组成,全文共近六万字。下面就各部分的主要内容作一简要介绍:
绪论:作者按时间的先后顺序陈列了四个典型案例,阐明了现实生活中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生态危机在加剧的局面;揭示了本文的选题缘由和选题意义,即因应生态危机,为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局面而在行政法的视野中尽心思量。此外,作者对文章的资料运用和研究方法作了交待,并概括了本文的主要观点与创新之处。
第一部分:环境权的发展与行政法的生态化
本部分对“人类中心主义”环境权进行了剖析,指出人类要走出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权取向,舍弃“人类中心主义”的一些不合理因素,揉进“生态中心主义”的合理因素,以此为思想进路才能真正构建起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局面;以公民环境权的实现机制为视角管窥了我国环境权的实现现状,强调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职责应加强;日益加剧的生态危机正在引起法律的一场变革,行政法也不例外,其正在显现出一种生态化趋势。环境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可视为该趋势鲜明的注解。然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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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卫先;;后代人权利:何种权利?——一种权利视角的考察[J];东方法学;2011年04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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