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业反洗钱问题研究
【摘要】:20世纪中期以来,洗钱活动迅猛发展,并逐步发展成一个专门性的、复杂的犯罪领域,严重威胁各国的经济安全,危及全球经济发展。反洗钱已成为目前中国及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问题和难题。人们开始注意到,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的存在特点和漏洞能为犯罪分子洗钱提供极大的便利,致使金融系统成为犯罪分子洗钱的主要渠道。据1996年英国有关当局统计,在全部上报当局的可疑款项中,银行业占78%,保险公司占3%,其他组织机构占19%。正是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与洗钱关系如此密切,所以,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立法,加强金融监管,制止和预防犯罪分子利用金融系统洗钱应当成为有关部门及学术界关注和研究的重点。现有的学术著作虽然研究方法多样、角度不一,但是有一共同特点,那就是大多数有影响的作品都是刑法学家的著作,都是着重于洗钱犯罪的研究,且大多数作品的立论与论证基础都是建立在外国刑法及国际条约之上的。对我国反洗钱法律制度以及我国反洗钱组织机构的设置等重要问题的探讨,还非常不足。我深感,积极探讨这些问题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
本文力求对我国反洗钱问题进行深层次的探讨。在论文之初,对洗钱这一现象进行全面考察:对洗钱含义、方式以及洗钱的危害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随后,论文提出我国关于洗钱的法律、法规所存在的缺陷,并对反洗钱立法和组织机构的完善提出若干实质性建议。除引言和结束语外,全文共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阐述关于洗钱和反洗钱的一些基本问题。包括了洗钱的辞源、不同的组织(国家)对洗钱的定义,分析了洗钱活动的方式,重点阐述了与金融业有关的一些具体的洗钱手段。随后分析了洗钱活动的危害性并进一步揭示出严厉打击洗钱犯罪的必要性。
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我国金融业反洗钱的立法现状,二是我国金融业反洗钱立法所存在的缺陷和问题。首先,分析当前我国反洗钱工作中的主要法规框架:《刑法》1997年,全国人大在新修订的《刑法》第191条中明确增设洗钱罪,它是当前全社会开展反洗钱工作级别较高的法律依据;2003年12月,修订后的《中国人民银行法》正式确认人民银行在金融业反洗钱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金融机构反洗钱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