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时期政府问责制构建中的公正问题探析
【摘要】:
从2003年“非典”事件以来,“问责”一词迅速走红中国政坛。相应的,各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了许多有关问责的规章制度,但大都是一些散落的、依据各地方自身情况而制定的规章制度。到目前为止,我国仍然没有国家统一制定和认可的政府问责制度。所以,本文就构建我国的政府问责制一题而展开,将一个古老的命题“公正”与之结合起来,探讨如何在政府问责制的构建过程中做到切切实实的公正。
本文在分析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首先,综合性的对公正和政府问责制的基本原理进行阐述;然后分析了西方国家及香港政府问责制构建中的公正模式以及对我们的政府问责制有何借鉴作用;进而大胆设想我国公正的政府问责制的应然状态。这一节对政府问责制中的公正问题进行了界定,即主要研究政府问责制构建中的程序公正和实质公正两个方面的问题。
本文进而阐述了我国在构建政府问责制过程中存在哪些公正问题,有哪些进步与不足之处,并分析了存在不足现象的原因:问责各要素包涵内容的界定模糊不清;问责的法律体系尚存缺陷、缺乏强制力来保障;转型中的行政生态环境还不是很成熟。
最后,关于构建政府问责制中的公正问题,本文指出了必须要坚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并中肯地提出了几点公正完善途径的建议:明确界定并优化问责要素,理清政府问责思路;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构建政府问责的法律依据;健全政府问责的配套制度及运行机制,为政府问责开道助行;加强责任意识,培育政府问责的良好行政生态环境。此外,还阐述了政府问责制构建中的公正完善的重要性及重要意义,并将落脚点放在至善至美的“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