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的问题研究
【摘要】:随着行政民主化和科学化进程的加快,政府已经不再是唯一的权力中心,民主化的发展要求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的过程中来,社会公共事务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出现了政府决策的有限性,甚至导致决策的失误和偏离实际目标,公民作为社会中最基本的组成要素,有法律赋予的参与决策的权利,公民的参与可以弥补政府的有限理性,提供直接而有效的信息,同时也是自我利益需求得以实现的过程,双方在合作的框架下,都实现了利益的最大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全面展开,指导公民积极主动的参与行政决策,将会加强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联系,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和建设和谐社会都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公民参与在我国历经几个重要阶段的发展,从最初的提出到新中国成立后的初步发展,自改革开放后到现在的快速发展阶段,公民参与行政决策在每个阶段都取得了不同的成效,但是在成绩的背后我们不难从中发现其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有待解决。
本文从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的相关概念入手,首先介绍了行政决策和公民参与的概念,展示其理论基础,论述了公民参与的必要性,然后概括了我国公民参与决策的几个重要阶段,从中发现在公民的参与、政府的配合和社会文化坏境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在借鉴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这三国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对解决我国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的切实可行的建议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