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生态扶贫中政府行为研究
【摘要】:贫困问题仍是我国当前面临的重要问题。截止到2018年底,现行扶贫标准下,我国仍有1660万贫困人口,距离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节点越来越近,脱贫攻坚的任务越来越重。当前我国的贫困地区与生态环境脆弱区具有高度耦合性,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成为我国生态贫困区追求的两个目标。政府主导下的生态扶贫作为一种新生扶贫方式,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理念融合贯通,对我国当前的扶贫事业,特别是生态脆弱贫困区的精准扶贫提供了思路。本文在理顺相关文献、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认为,生态环境脆弱、贫困人口众多、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是延安市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开展生态扶贫是政府的必然选择。在政府的主导下,延安市实施了退耕还林生态补偿措施、生态扶贫产业项目、生态护林员制度等措施,取得了贫困人口减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生态环境改善,生态效益突显等成就,形成了政府主导下的生态扶贫模式。延安市政府主导下的生态扶贫成就显著,但同时面临生态建设任重道远、生态扶贫产业薄弱、生态贫困区农民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如何进一步推动生态扶贫建设,转变政府行为,发挥政府职能,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推动生态扶贫除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外,在政府引导下集体经济组织、社会企业、贫困户三者共同发力能够有效弥补政府主导下生态扶贫行为存在的问题,加快生态扶贫的进程。其中,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变革可以为生态扶贫提供资金、政策、平台等,社会企业可以发挥资金、管理技术、市场、就业等优势参与生态扶贫项目,贫困户通过村集体经济“三变”改革,将劳力、资金、资产投入生态扶贫事业中,可以提高经济收入,改善贫困状况。因此,发挥生态扶贫改善环境质量,推动贫困区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需要构建一条政府承担主体职责,政府引导下,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企业、贫困户三者共同发力的生态扶贫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