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冯梦龙的小说理论
【摘要】:
晚明时期的文学,在我国文学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而且较之传统的文学也呈现出新的色彩。作为这个时代的文学家,冯梦龙的思想体现出鲜明的晚明特色。尤其是独特的小说观念使得他所创作的小说具有一种不同寻常的风格与魅力,任何一部小说史都不能将其忽略。因而,很多研究者都对他给予了充分的关注。本文试图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冯梦龙的小说思想观念作进一步的探讨,以便能够对其小说有一个更为深刻的认识。
本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论述冯梦龙对小说的重视和推崇,他把古今小说的发生、发展作为一个独立的文体系统加以探讨与叙述。第二部分,主要讨论情感与教化,在冯梦龙的情感论中,“情”成为世界的本源,具有独立的本体地位,对“情”的高扬使冯梦龙的情感论成为他文艺思想中的重要部分。冯梦龙所说的“情”,具有宽泛的内涵,他在情本论的基础上提出“情教说”,主要着眼于情感的社会教化功能。第三部分,主要探讨通俗和雅化,冯梦龙在小说理论和小说创作中,一直坚持他的“俗”主张。他主张通俗化,但并不一味的迎合读者的低俗趣味,把作品写的庸俗。作为一个封建社会中的进步文人,他在大力推举小说通俗化的同时,也注意小说的雅化。第四部分,主要探讨了真赝与虚实。冯梦龙在总结话本小说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事赝而理真”的观点,强调小说创作要符合生活情理,而不必拘泥于生活事实。但是,在历史小说创作方面,他强调相对崇实,对历史小说和故事小说应该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