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研究
【摘要】:
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自产生以来,经过了二百多年的发展己经成为著作权管理和保护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建立完善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是著作权利人更好的行使权利、著作使用者更方便的使用作品、减少著作权纠纷的需要,是整个信息与文化产业发展的需要,也是经济价值规律的必然要求。
在我国,理论界一直比较重视著作权集体管理基础理论的研究。2004年《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颁布对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它结束了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的运行没有法律依据的局面。但目前,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还处于发展缓慢的起步阶段,无论在理论上、立法上还是实践中仍有许多问题有待研究和解决。本文在分析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基本理论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首先,在分析、比较国内外立法以及学术界对著作权集体管理定义的基础上界定了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概念,对各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做了简要的介绍,并进一步分析了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产生的必然性。其次,论文对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中三个重要的问题,即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模式取舍、著作权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及争议解决机制、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管等问题进行了比较研究。主要是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为论述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完善做了铺垫。再次,本文剖析了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立法上及组织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最后,论文针对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从两个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认为当前要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进一步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内容,即在保障立法有效实施的基础上,使之不断完善,适应著作权集体管理不断的变革发展。另一方面,要优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运作模式,尽快构建完善、有效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只有这样才能跟上著作权保护国际化标准的步伐,促进中国文化事业的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