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宪性审查启动程序研究
【摘要】:虽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但是现阶段依法治国依旧是我国发展的首要任务。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依宪治国是将宪法贯穿于整个国家运行法律规范体系中,通过依据宪法制定的法律来治理国家,将宪法有效的适用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如果宪法规定仅仅停留在表面,并不能直接有效的保障权利和义务,那么就会破坏宪法的权威性和至上性。近几年,宪法工作的开展是我国法律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逐步的迈向规范化和系统性,例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宪法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2018年宪法修正案将原来的法律委员会改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同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职责问题的决定。上述报告决定重点突出宪法实施的重要性。在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有效实施的前提是具备一套完善的合宪性审查程序。合宪性审查的启动程序是开启合宪性审查制度的迈出的第一步。因此,具备可操作性的合宪性审查启动程序对于完善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尤为重要。合宪性审查启动程序的不足,会导致合宪性审查制度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不能发挥合宪性审查制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监督作用和宪法权利的保障作用。这样一来,宪法就会被束之高阁,不能发挥其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更不能成为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本文首先阐述了合宪性审查启动程序的概念、分类以及特征。其次,结合现行的宪法和立法法等相关规定,全面分析合宪性审查启动程序中启动主体、启动程序、监督保障中存在的问题。与此同时,还通过研究世界上其他国家有关合宪性审查启动的相关规定和制度设计。考虑到我国与其他国家基本国情不同,所以总结域外合宪性审查启动程序的经验,基于我国政治制度,历史文化背景、具体国情、经济发展和社会条件等因素,提出完善我国合宪性审查启动程序的建议,这样使得我国合宪性审查启动程序能够真正运行起来,从而保障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发挥其保障宪法权利、维护宪法权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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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淼;高春燕;;法规的合宪性审查在中国——问题与对策[A];中国行政法之回顾与展望——“中国行政法二十年”博鳌论坛暨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论文集[C];200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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