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研究
【摘要】:
民事行为能力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事制度,本文旨在剖析我国现行制度的立法缺陷,并提出完善的建议。
本论文共分为三章,第1章为概述,指出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进行法律行为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制度体现自由和人文关怀的理念,该制度在法人领域里并无适用的余地。第2章是本文的核心部分,详细剖析了我国现行制度在类型化设计上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法律行为效力制度上的缺陷。第3章分三节提出了完善我国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建议.第一节强调,民事行为能力制度是自然人领域里独有的法律制度。第二节建议在完善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化设计上采取如下措施:扩充划分标准,扩大保护范围;取消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未成年人拟制成年制度:采取两级制的划分;废除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制度,改采个案审查的方法。第三节提出如何完善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律行为效力制度,主张原则上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律行为具有可撤销性,然后列举限制行为能力人得独立实施的法律行为作为例外,以求充分发挥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的功能并达到双方利益的均衡。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单方法律行为效力亦应为可撤销,经授权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代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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