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外商风险投资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随着高新技术的飞速发展,国家之间的竞争正逐步演化为以高新技术为主导的综合国力的竞争,而与高新技术密切相关的风险投资业也日益受到重视。目前,我国在外商风险投资领域的研究与实践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但在这一领域还存在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如不能尽快研究、解决这些制约外商风险投资的法律因素,我国外商风险投资业就难以步入快速、稳健的可持续发展轨道。本文选择从法律角度探析目前我国外商风险投资业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期冀借管见之抒引来他山之玉。
本文的写作结构可以概括为两个部分,前三章从总体的角度介绍了风险投资的相关背景知识,以风险投资的概念、特征作为切入点,介绍了外商风险投资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和发展现状。作为这一部分的论述重点,从第三章开始进入外商风险投资法律领域的研究和探讨。由于我国目前正通过引进外资来解决风险投资经验不足,资金匮乏的境况,因此,就有必要对国外风险投资的发展现状有一个整体的了解,包括其成功的经验和发展过程中总结的教训,以资我国借鉴。第三章首先介绍了国外风险投资的资本来源、组织形式和退出机制,这是各国在发展风险投资过程中都要面对的问题,由此引申到我国对外商风险投资进行法律规制的相关问题研究。
综观全篇,笔者将写作重点同时也是难点放在四、五两章。之所以做如此的结构安排是因为依笔者之见,我国外商风险投资领域所存在的法律问题主要集中在外商风险投资企业组织形式和外商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两个方面。首先,从风险投资的实践中可以看出,风险投资体系中最为核心的机构是风险投资机构,它是连接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的中介,是风险投资最直接的参与者和实际操作者,同时也最直接地承受风险、分享收益,其组织形式的选择对风险投资成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次,外商在我国进行风险投资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获得高额投资收益。任何风险投资,在一定时期后,都会考虑退出、收回投资并获得收益,以此完成风险资本循环,然后再进行新一轮的投资计划。因此,风险投资作为高风险、高回报的活动,需要可靠的退出机制提供安全保障。完善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就成为风险投资收益能否顺利实现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