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外观设计法律制度研究
【摘要】:在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中,外观设计法律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制度,越来越多的受到了人们的关注。随着我国经济转型的进行,外观设计所依托的产品客体也随之越来越广泛,从传统的纺织、机械等工业拓展到了新兴的电子、信息等各个领域。法国拥有世界上第一部《知识产权法典》,也是第一个颁布《外观设计法》的国家。法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一直相对稳定,这也在很大程度上的促进了法国的科技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外观设计法律制度的相对成熟,对于法国设计行业的促进意义也是不言而喻的。本文以2014年1月版本的《知识产权法典》为依据,展开了对法国外观设计法律制度的研究,援引2007年至2013年的部分案例以佐证。以法律部分关于外观设计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为讨论的核心,重点讨论了法国在保护外观设计权利的过程中,对外观设计范围的界定和效力的认定。
第一部分从外观设计的实质部分展开。首先,详细分析了法国外观设计的概念及外观设计与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的关系;其次,详细的对外观设计适用的新颖性及独创性进行了有益的讨论;最后,补充了外观设计权利保护的主体、期限等。
第二部分从外观设计的程序部分展开。对注册的程序和注册程序的无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最后补充总结了法国外观设计权利的授予。通过对理论和具体案例的分析,较为全面及透彻的对法国外观设计制度进行了分析和讨论。
在我国,外观设计制度是受到专利法的调整和保护的。这与美国相似,但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所不同,也与WTO下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有所不同。实践中,受到专利保护的外观设计制度存在着一定的缺陷,所以借鉴法国外观设计的单独保护制度可以为中国外观设计保护的方式予以科学的补充,甚至对于中国未来可能的外观设计的单独立法保护,不失为一种有益的探索。同时,合理借鉴法国外观设计相关制度的一些优势,对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也是大有裨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