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下的行政行为研究
【摘要】: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电子政务的兴起与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和经济、信息全球化以及政府管理变革相呼应。电子政务主要是指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和其他相关技术支持更加适合时代要求的政府结构和运行方式的实现。虽然电子化的行政行为不是一种新的行政行为,只是一种与传统行政方式并列的不排他的行政活动方式,但是这种通过新的手段、新的媒介做出的行政行为与传统的行政法理论中的行政行为还是有显著区别的,同时,它也带来了一些传统行政法无法解决的新问题。传统政府如何面对信息技术的发展,如何规范电子政务下的行政行为方式,己经成为我们不能回避的问题。
文章第一部分是电子政务下的行政行为的概述。首先分析了电子政务下行政行为的性质,认为电子政务下的行政行为亦称电子化行政行为仅是一种新型的行政行为方式,当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使用电子技术或网络技术时,电子化就成为行政行为实施的一种工具或手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电子政务下行政行为的概念,比较了电子政务下的行政行为和传统的行政行为。
文章第二部分分析了电子政务下行政行为的表现形式的变化,包括书面形式的变化、口头形式的变化、动作形式的变化、默示形式的变化。其中,书面形式的变化主要是电子公文、数据电文的广泛应用。口头形式的变化主要是借助于技术的支持得以发展,如通过网络的声光传输功能将声音传达,视频方式还可以把人的形象和声音以及现场图像同步传送,来进行宣告、告知等。动作形式的变化也主要是借助高科技的手段,如电子信号灯的广泛应用。电子政务下的默示形式亦具有虚拟性和技术性。
文章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电子政务下行政行为的主要类型,主要分析了政府网络信息公开行为、电子行政许可行为、电子征税行为、政府电子采购、电子行政给付。
文章第四部分对电子政务下的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问题做了分析,首先分析了电子政务中行政行为的确认并分析了电子政务下行政行为的生效问题。
文章第五部分主要分析了电子政务下的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问题。电子行政的普及使得相关的司法审查问题日益增多,本部分首先分析饿了电子证据的问题,包括电子证据的性质和电子证据的审查判断,其后分析了电子政务下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审判依据问题,最后分析了电子政务下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时效问题。
由于电子政务下行政行为是一个崭新的课题,笔者经过多方努力搜寻发现,在我国行政学界和行政法学界还没有出现系统研究电子政务下行政行为的学理文献,本文的研究也只是初步的,探索性的,文章的不成熟之处还有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