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第三方资助中披露问题研究
【摘要】:第三方资助是近几年来在国际仲裁领域发展得比较迅速的一种新兴法律投资方式,本文从国际商事仲裁的角度出发,研究第三方资助的披露问题,并对我国第三方资助披露规则的确立和完善提出建议。第三方资助能够帮助一方仲裁当事人分担仲裁成本,规避仲裁风险,但鉴于第三方资助的隐蔽性和仲裁员身份的多重性,第三方资助也会对国际仲裁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其中最大的负面影响就是加剧仲裁员的利益冲突。披露第三方资助能够有效防范这种潜在的利益冲突,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第三方资助披露规则不仅能保障国际仲裁的公平与公正,还关乎国际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对国际仲裁纠纷的解决意义重大。在讨论披露的具体内容之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披露模式和披露标准,第三方资助的披露义务是一种强制性的披露义务,其应当依据主客观相结合的标准进行披露。当前国际仲裁领域存在的第三方资助披露规则的具体内容虽各有不同,但大体都包含了披露的主体和对象、披露的范围、披露的时间和形式以及未披露的后果问题,但这些具体规则尚存在一些不足,如披露对象尚有局限,披露例外情况的空缺,未披露后果不够具体等等,仍有待改进和完善。我国香港地区通过立法确认了国际仲裁第三方资助的披露,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也在仲裁规则中明确了第三方资助的披露义务,但我国内地立法尚未对第三方资助及其披露规则作出规定,目前只有个别仲裁机构在其投资仲裁规则中明确了第三方资助披露规则,而商事仲裁规则中尚属空白。考虑到规范我国国际商事仲裁中的第三方资助披露的需要,以及提高我国内地仲裁机构的国际竞争力的需要,有必要完善我国的第三方资助披露规则。对此本文最后建议:抓住我国修订《仲裁法》的机遇,在《仲裁法》中明确第三方资助;在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制定《自贸区仲裁规则》,将第三方资助披露涵盖其中;细化现有的第三方资助披露规则;完善仲裁员行为规范和律师行为规范,鼓励第三方资助行业尝试制定行业规范,以期让我国内地的第三方资助行为得到更好的规范,从而发挥好第三方资助对国际商事仲裁的最大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