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价研究
【摘要】:我国是一个淡水缺乏的国家,地下水是我国北方地区的主要水资源。地下水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是人们较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价就是将地下水污染程度与人体健康影响结合起来,定量的描述地下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危害风险的一种方法,它通过估算地下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与人体可接受水平的偏离程度,为地下水环境保护和风险管理提供一定的科学依据。
本文基于对风险的内涵认识,提出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的概念以及内容。按照风险识别、风险量化、风险管理的步骤构建了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价理论体系,并探讨了每一步骤的研究方法。以我国华北地区河北省某市和西北地区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地区、格尔木市作为评价案例,对所构建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进行验证。同时利用单因子指数法作为对比方法进行验证。结果表明:
1.华北研究区地下水污染直接影响人体健康。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主要风险贡献者为致癌风险,且研究区内4个观测井的评价结果基本一致,六价铬处于较低风险为2.08E-05a-1,砷处于中等风险为9.09E-05a-1,镉的风险处于低风险为3.39E-06a-1,致癌风险排序为砷>六价铬>镉,砷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大,为优先治理污染物。而非致癌污染物物危害指数均小于1,在人体可接受范围内,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小。
2.西北研究区地下水污染关系到人群健康。研究区内三个地区六价铬的致癌风险均大于砷,其中西宁市和格尔木市的六砷较低风险,分别为2.50E-05a-1、1.25E-05a-1,海东地区的砷处于低风险为1.25E-06a-1。而西宁市和格尔木市的六价铬均处于中等风险,分别为7.95E-05a-1和9.31E-05a-1,海东地区的六价铬处于较低风险,三个地区健康致癌风险排序为西宁市>格尔木市>海东地区。而非致癌污染物物危害指数均小于1,在人体可接受范围内,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小
3.采用单因子指数法计算华北研究区和西北研究区的地下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危害指数。结果表明,两个研究区的地下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危害指数均小于1,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小。两种方法的评价结果非致癌物危害基本一致,证明本次评价结果是科学合理且相对真实可靠的。而致癌污染物的危害则不同,说明第一种方法更为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