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破产的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商业银行作为各国金融体系的主体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
商业银行作为经营公众存款业务的机构,其业务与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直接相
关,且与其相关联的法律关系更为复杂。
商业银行破产是指商业银行依照一定的程序停止经营、清理债权、清偿债务、
丧失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丧失法人资格从而退出市场的过程。其核心
特征表现为商业银行法人资格的终止,属强制型市场退出。银行业的特殊性以及
商业银行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商业银行的破产与普通企业相比
有所不同;为稳定金融秩序乃至社会秩序,妥善解决债务问题是解决商业银行破
产问题的关键。商业银行破产制度的实施,客观上要求有缜密的法律制度作为支
撑。
与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破产的法律制度存在诸多不足,应当健
全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完善有问题银行的风险分散与补偿机制,完善商业银
行监管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并积极为中小银行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保证金融安全和增进金融发展是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双重目标,要达到这
双重目标,就必须在实行自由化以提高效率的同时,加强金融监管以保证安全。
在商业银行破产的法律制度中,必须考虑金融安全与金融发展之间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