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扶贫背景下山东省农村地区普惠金融发展研究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多种场合强调:全面实现小康,一个也不能少,一个都不能掉队。开展扶贫攻坚,就是要充分调动各种资源参与,而在所有的精准扶贫举措和办法中,金融扶贫最综合、最有效,也最持久~([1])。本文基于大扶贫背景,针对山东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情况进行了理论和实证研究,着力为探索创新其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道路,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有效的金融解决方案。首先,本文在梳理国内关于普惠金融内涵的研究基础上,重点研究了农村金融理论、普惠金融理论和金融扶贫的主要内容,并从金融服务的门槛效应、金融发展的排斥效应等理论出发,深入分析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对于农民收入的直接和间接影响机制。其次,本文从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分析农村普惠金融在山东省农村地区的发展现状及趋势,并重点构建山东省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指数(RIFI),分纵向及横向测度山东省近十年17地市的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水平,并深入分析了不同时期不同区域的发展特点及存在问题。纵向来看,在2007-2016年这十年间,山东省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水平整体上呈上升趋势,尤其是2014-2016年,RIFI值的增幅较大,均达到0.4以上水平。从17地市的横向来看,山东省各地市的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波动性较小,排名比较稳定;同时山东省农村普惠金融在各地级间市的发展存在着较大差异,区域间发展相对不平衡。济南市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水平(0.659)一直高居全省第一,不可动摇。再次,本文基于测算的山东省17地市RIFI值的面板数据,研究山东省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从线性和非线性的不同假设入手,构建了固定效应的面板模型,重点考察山东省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是否真正促进了农民收入水平。结果表明,在所有的正向影响中,RIFI的影响最大,为0.472,说明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每提升1单位,农民收入将提升0.472个百分点,这直接说明了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对提升农民收入的重要性。而当期对教育(EDU)的投入越多,反而会抑制农民的纯收入。最后,从深化供给侧改革、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市场体系、加大创新力度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山东省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的对策建议,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