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研究
【摘要】:自2007年起,从中央到地方一直在积极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以期在保证实体正义的基础上实现刑事诉讼程序的繁简分流。但是这一机制在现实适用过程中中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2018年10月,刑事诉讼法修改,在第三编第二章增加了第四节“速裁程序”,以法律形式将审判阶段的速裁确定下来。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大环境下,刑事程序分流的方式中,有审前阶段的附条件不起诉程序、审判阶段的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等,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繁简有别的分流体系,提高了案件庭审的效率,但是对于轻微刑事案件来说,仅仅在审判阶段速裁远远不够。文章认为,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速裁程序的基础上,构建一个涵盖公、检、法、司各司法机关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的“大速裁”模式实有必要。本文总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以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产生为切入点,简要分析该机制的适用范围、机制特点以及研究必要性。第二部分分析山西省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实地考察,总结山西省的办案模式、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产生原因。第三部分,提出构建以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为框架,以速裁程序为中心,最终构建一个“大速擦”模式构想,并提出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