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体育环境因素对连云港市田径后备人才培养影响的研究
【摘要】:
本文根据体育环境理论、辩证唯物主义,定义以田径后备人才培养为中心的体育环境为“直接或间接影响青少年参与田径训练和竞技能力提高的因素”,并将影响田径后备人才培养的体育内环境和外环境因素中处于主要作用层面部分因素确定为:运动员因素;教练员因素;物质条件因素;体育科研因素;家庭因素;学校因素;政策与制度因素;
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访谈法、逻辑推理法、训练观摩法结合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等研究方法,对连云港市田径后备人才培养的体育内、外环境中处于主要作用层面的因素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表明:
目前,连云港市田径后备人才储备不足且向高层次迈进的可能性不高。运动员群体虽有较强的成材意识,但表现出训练为“升学”的目的特征。普通中小学生中有一定天赋的竞技运动人才流向开展情况好的项目。在连云港市体育发展战略中,田径运动项目地位的下降造成对田径教练员队伍建设的不重视,田径训练所必需的场地、器材以及科研状况得不到改善和提高,使田径后备人才培养的规模逐渐缩小且长期在相对原始的条件下进行,训练质量得不到保障。
在训运动员家长表现出较强的功利色彩。普通中小学生家长反对子女参加田径业余训练比例较大,其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有一定田径运动天赋学生的参与。初级训练单位田径训练的低办训率和田径教练的低从训率,使连云港市田径后备人才培养的总体规模严重萎缩。市级训练单位与初级训练单位运动员比例失调,初级单位没有形成对连云港市田径后备人才培养在数量上的有力支持。
现有的教练员考核与激励机制不合理,无法真正调动田径教练员对后备人才培养的积极性。现行的连云港市田径竞赛制度对田径业余训练开展的促进作用较小,对田径后备人才的发现和训练促进作用不高。
目前,连云港市田径后备人才培养的体育内、外环境的主要因素对田径后备人才培养多为负面的影响。在如此内外环境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连云港市田径后备人才培养成效势必低微。一个环境因素的改变,会引起其它因素的变化,也可能会带来田径后备人才培养为中心的体育环境的巨大变化。因此,必需对处于主要作用层面的因素加以引导或调整,使这些因素在连云港市田径后备人才培养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