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美的教育 实施以美育人
【摘要】:
美育又称为审美教育,是一种按照美的标准来培养人的情感教育。它以特定时代、特定阶级的审美观念为标准;以形象为手段;以情感为核心;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通过美育,可以使人具有美的理想、美的情操、美的品格以及美的素质;同时还可使人具有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等等。美育的加强与否,不仅关系着一个民族的兴衰,亦关系着人类社会的生存质量。
在学校教育中,美育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培养和提高学生对美的事物的感受能力;其次就是要培养他们理解和判断美与丑,以及鉴赏美的能力:再次就是培养其表现和创造美的能力。此三者共同构成美育的基本任务,也是美育所要达到的目标。
既然美育的目标如此,作为美育重要组成部分的音乐教育,它的根本目标就是要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人的全面发展内涵之一就是理性与感性或理智与情感的协调发展。而音乐教育便是作为对学生进行情感教育到理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和途径,能有效地丰富学生的精神生活,促进学生听觉、动觉以及感觉的感性方面和其视觉、知觉的理性方面的健康成长。
学校音乐教育作为音乐教育的基础和主要部分,有其特定的涵义与界定。这首先表现为:它是一种人文教育,是一种面向全体学生的艺术教育。它的作用“首先是要开发每一个人对音乐的艺术力量与生俱有的反应能力”①。它的目标定位在对“人”的塑造——育人而不是单纯的育才是其最为显著的特征。因为音乐教育并不是音乐家的教育,而首先是人的教育。这种教育思想,揭示了中小学音乐教育的本质。
因此,明确音乐的本质,确定音乐教育的目标是很重要的。如果我们的音乐教师都不能很清楚地阐明学生应该从音乐课中学习到什么,就无法指望学校管理者和家长很慎重地将音乐课作为一门基础学科来对待。也无法要求学生爱上音乐、爱上音乐课。因此,我们很有必要对音乐教育的根本目标——美育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讨。
本文以音乐本质的特征为原则,提倡一切审美教育都应从音乐本身出发。之后,通过对于音乐审美原则及审美任务的论述,以明确美育在音乐教育中的重要意义。最后分别从教师、学生、教学形式、教学方法以及教材的选择几个方面,对实现中小学音乐教育的美育目标提出了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