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有制企业的性质、权利体系、目的及其实现形式
【摘要】:对公有制企业性质的认识,是与对人本质的认识密切联系的。在人的本质中,劳动是核心要素,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劳动者才是人。劳动者在漫长的历史中从来没有放弃过改变自己命运的斗争,这种斗争在资本主义社会达到了临界点,而且也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价值论才能发展成系统的理论,成为劳动者进行社会变革的理论依据。对人本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使我们必须对资本所有制企业的性质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并对代替资本所有制企业的公有制企业的性质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相对于作为利润最大化工具的资本所有制企业而言,公有制企业则是工业生产阶段的劳动者的主要社会存在方式,这就是公有制企业的性质。它是劳动者为了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并使由协作产生的“集体力”归自己所有而采取的组织方式。
与资本所有制企业中资本所有权是核心权利不同,公有制企业的核心权利是劳动力所有权,劳动力所有权主体决定着公有制企业的存在和发展。生产资料所有权是公有制企业的重要权利,但由于存在着生产资料所有权作用的二重性,为了劳动者的利益,公有制企业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必须受劳动力所有权的制约。另外,在公有制企业中,存在着所有权和占有权分离的情况,占有权行使机构对劳动者的利益产生着重大的影响,为了保障所有权主体的利益,就必须使所有权主体能够对占有权行使机构的行为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控制,由此产生的权利就是劳动者的民主权。劳动力所有权、生产资料所有权和民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