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及其完善
【摘要】:非法证据规则是起源于美国的一项刑事诉讼规则。该规则因为其自身所具有诉讼价值及其在刑事诉讼中所独有的地位,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纳。并且作为联合国一项刑事司法准则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我国也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虽然2010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标志着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在我国司法改革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然而这两个规定并非是毫无瑕疵的,在一些内容上规定的不合理和不周全很可能难以充分实现最初的立法目的。本文将以此为基础,对此进行论述。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共分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此段分为“现状”和“不足”两部分。在“现状”中对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加以介绍。重点介绍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并对两“规定”的积极意义加以评价。在“不足”部分,具体介绍了我国现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不完善之处。
第二部分,对两大法系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考察。本段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重点介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在英美法系中重点介绍美国和英国。第三部分,在大陆法系中重点介绍德国和日本。第四部分对两大法系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未来趋势加以预测。
第三部分,完善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几点建议。本段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介绍完善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要注意的几点问题。第二部分介绍完善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范围。第三部分介绍如何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操作程序。第四部分介绍如何完善程序性保障措施。在此段,重点介绍了如何完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适用范围和操作程序以实现立法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