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我国民间商会的法律规制研究
【摘要】:
中国的改革已经进入一个新阶段。在这一阶段,社会领域成为最主要的改革对象,没有社会领域改革,经济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和政治领域的民主建设都无法进一步展开。于是社会领域的改革成为中国改革的瓶颈,而民间商会能否健康发展就是这一社会改革的反映。民间商会作为一种治理主体和经济制度是一定利益团体的代表,20世纪90年代,尤其近年来在我国发展迅速,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也引起学界的关注,其中许多学者从经济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等角度对民间商会进行了研究。然而民间商会的运行、发展诸多方面都涉及到法学领域。目前法学对这一领域的研究还远不能满足民间商会发展的需要。因而从法学视角出发研究转型期民间商会的法律规制,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首先简要概括转型期我国民间商会的发展状况,对转型期我国民间商会的范例——温州民间商会发展的经验做一介绍。通过对以温州为代表的民间商会的分析,本文认为民间商会是利益集团的代表、市场经济下的经济制度、经济自治类型之一。转型期民间商会在提高市场经济运行效率和促进国家政治民主化进程有着不可忽视的价值,同时由于其本身固有的缺陷也可能产生种种负面影响。政府管理的转型、市场经济尤其是民营经济的发展、经济全球化竞争加剧为民间商会的发展创造了光明的前景。然而,由于受到转型期传统中央集权思想、公有制经济优势地位和意识形态转变滞后的制约,民间商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