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综合档案馆工作社会力量参与度研究
【摘要】:当前,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政府在管理公共事务、发展公共事业中,越来越需要积极、有序的公众参与。国家档案事业属于典型的公共性事务,要促进档案事业的转型与发展,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档案工作也是档案部门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档案工作的社会力量参与在实践上还处在起步阶段,在理论研究上也还少有探讨。国家综合档案馆是我国档案馆体系的主体力量,是国家档案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因此,确定国家综合档案馆工作社会力量参与的广度与深度,即明确哪些工作能够在何种程度上引入哪些社会力量参与,对于进一步推动档案工作社会力量参与的发展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研究就是对这一问题的回应,旨在运用相对科学的方法,探讨国家综合档案馆工作社会力量参与的广度与深度,进而确定国家综合档案馆工作社会力量参与度标准。本研究首先对相关的研究成果分别进行综述,以期为后续的研究与探讨提供启示。然后,以天津市档案馆为例,对我国综合档案馆的工作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得出社会力量参与档案馆工作的可能范围,共涉及七个方面,其中包括三个综合性方面的工作:档案馆办公室工作、教育工作和行政保卫工作,四个档案业务方面的工作:档案收集整理、实体档案保管、电子档案保管和档案利用,业务工作涵盖档案馆“收、存、管、用”四项基本内容。继而,以阿恩斯坦公众参与阶梯理论为基础,运用演绎法构建出适合我国国家综合档案馆工作社会力量参与的层次目标矩阵,包括五个阶梯,由低到高分别为:不可参与、告知性参与、互动性参与、限制性参与和实质性参与。最后,在梳理国家综合档案馆工作与确定国家综合档案馆社会力量参与层次的基础上,设计调查问卷,运用德尔菲法,通过对具备较高理论知识水平或拥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的专家的调查,确定了综合档案馆工作社会力量参与的广度与深度,最终得出国家综合档案馆工作社会力量参与度参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