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意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摘要】:
人是全部人类活动及其关系的本质和基础。人作为社会历史的主体是社会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和推动者;是它发生的原因,也是它终了的目的。人体物质构成中最具关键作用的大脑使人类生命活动呈现出受精神支配的特点。马克思指出,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人类是自然界中唯一能够运用意识活动支配自己生命过程的物质现象。全部人类历史活动都不过是在不断实现着人类自由自觉的类特性。在此意义上,自人类在世界中取得主体地位后,人类文明史就可以看作是一部人类主体性、能动性的发展史和实现史,是人的主体意识不断觉醒、成熟的历程。
主体意识指人对自身作为对象性活动主体的本质、地位和价值的自觉认识活动,以及由此形成的能动地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及自身的实践理念。它是人类关于自身与客体关系的意识,表征着人在与客体的相互关系中处于主动地位。
在具体的历史发展中,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主体意识的发展有一个从少数到整体,从片面到全面的过程。人类能够运用自然资源的方式、途径越多,在生命活动方面就越呈现出自由,生命过程就越得到优化,其主体意识就越充分。市场经济在这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它是主体意识从分散的个人或占人口少数的阶级向普遍的个人或全体的社会成员转化的过程。由于主体意识要靠社会关系支撑和保存,所以,社会的责任就在于以合理的社会管理机制调整和改造社会关系,从而不断改善社会合作方式,扩大社会合作的规模,增强社会合作的效果,在发展与自然界的关系方面取得愈来愈多的自由,为个体主体意识的横向拓展和纵向提升提供外部环境,以达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但是,迄今为之,社会并不完全具备实现每个人主体意识的条件。就此而言,人类历史尤其人类社会发展模式的更替就是要更好地解决主体意识的实现问题。本文正是立足于主体意识论证社会主义对市场经济的选择以及由此展开的社会主义发展模式。
中国改革选择市场体制表明:这一经济体制适应了人类在特定历史阶段的客观需要。它极大地促进了人的主体意识的觉醒与发展,促进了人的能力发展。人的能力即人作为主体能动地认识客体和改造客体的本质力量。马克思说,全面发展的个人,也就是用能够适应极其不同的劳动需求并且在交替交换的职能中使自己先天或后天的各种能力得到自由发展的个人。然而,市场经济固有的逻辑不可避免地造成一系列主体性问题,如人的异化、两极分化和环境问题等等。在一般情况下,主体性困境是在主客体互动中主体意识绝对化或片面化的问题。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的深入发展,将逐步显示出对资本主义发展方式的超越,也是展示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重要契机。全球化与信息化的迅猛发展以及中国改革二十多年的积累为实现这种超越提供了条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将不断促进社会成员成为自由的人、自主的人、自觉的人,并将人的主体性的不断提升融和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发展之中。它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基本形成自身主体条件后政治权力运作重心转移的需要,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式寻求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开始,还将是人类社会主义实践发展模式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