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中政府信息公开的问题研究
【摘要】:
随着我国进入高风险社会,各领域突发事件的发生已成常态,突发事件的特性决定了此类事件会给整个社会带来诸多意想不到的危害。自“非典”以来,专家学者们开始了突发事件的研究热潮。
突发事件爆发的原因很多,有自然的、有人为的,也有许多源于社会生活中深层次的矛盾。在突发事件的处理中,政府与公众的沟通是能否顺利解决事件的关键环节。我国在2008年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主体、方式和程序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这在我国的信息公开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条例》实施后的两年来,政府在突发事件中的信息公开虽然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我们也必须要看到,随着信息化社会的不断发展,在新的外部环境下,在许多地方性的突发事件中,还有许多处置得不尽人意的地方,需要进一步研究。
本文阐述了突发事件的概念、分类和特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主体、内容、方式和程序,总结了突发事件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梳理了突发事件中政府信息公开的变迁,结合案例分析了突发事件中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黄金四小时”、“搭建网络新闻发言人平台”等完善突发事件中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