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强制医疗制度研究
【摘要】:刑事强制医疗制度是通过法院的决定,合法的通过限制人身自由的形式对精神病患者进行治疗,以达到消除其社会危害的可能,最终达到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当事人人身权利的制度。刑事强制医疗适用条件特殊,医疗手段具有强制性和专业性,其性质实际上是一种保安处分措施。我国设立刑事强制医疗制度具有降低社会危险,彰显程序正当及实现人权保障的重大现实意义。通过重新审视刑事强制医疗制度,我们发现由于我国立法过于泛泛,相关匹配措施不够全面,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加起来也仅仅有七条规定,刑事强制医疗制度在立法,程序设定以及实际执行方面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刑事强制医疗制度的对象太过狭隘,适用条件不明确;实践中刑事强制医疗制度的启动程序太过随意,鉴定程序不规范;执行过程中,执行主体之间的争权诿责现象多发,执行经费不足成为制度实施的重要障碍等等。虽然我国对实践中发现的问题有所关注,颁布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但其仍然无法避免因我国目前案件繁多复杂,导致个案的公平正义难以实现的状况。针对这些实问题,我们急需通过对国内外经验的总结,加强完善我国对刑事强制医疗制度的规定。为完善刑事强制医疗制度的实体要件,应加强刑事强制医疗制度的针对性,扩大适用对象范围,明确制度的适用条件;为了保护被强制医疗人员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应完善启动、解除、鉴定和救济程序,避免“被精神病”和“假精神病”的出现;为了营造良好的执行秩序,应努力加强刑事强制医疗执行机构的专业性和社区矫正的对接作用,加强对刑事强制医疗制度的监督,同时加强经济投入,保障刑事强制医疗工作得以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