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传播理论研究
【摘要】:
在人类历史上,科技的发展从未像现在这样深刻地改变我们的生活,甚至有人设想,未来人类的种种行为都可以由机器代替完成。上世纪末,不少社会学者纷纷使用“后现代主义”、“后工业社会”等词汇来描述当代社会。然而,贝克、吉登斯、拉什等学者却在繁荣中看到了危机——提出“风险社会”的概念。
风险是个人或群体在未来遇到伤害的可能性以及对这种可能性的判断和认知。它源于现代化过程中的人为决策,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在其《风险社会》一书中首次提出了风险社会理论。卢曼、吉登斯等都曾对风险社会进行过理论建构。
风险传播的概念由风险社会而来,指在利益团体之间传播风险的程度、重要性和意义,或管理、控制风险的行为与政策。这里的利益团体包括大众媒体、企业、政府、公众、专家等多方。对于生活在媒介化社会中的人来说,对于世界的想象主要由媒介来构建。因此,受众对于风险的认知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媒体有关风险的议程设置。
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风险社会和风险传播的概念和基本特征,为全文打下理论基础。第二部分简要分析风险社会中的人际传播,从风险社会的视角分析风险社会中人际传播的不同之处。第三部分是本文的一个重点,分析风险社会中的大众传播,阐述了大众媒体进行风险传播的必要性、大众媒体在风险传播中的重要作用和负面影响。大众媒体作为社会信息交流系统、心理疏导系统、文化建构系统、管理控制系统,在风险认知、风险沟通、风险规避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媒体在进行风险传播的同时,由于种种主客观因素,也在不自觉地隐藏或放大风险,从而建构出新的风险。海南毒香蕉事件、纸包子事件等,都是由于媒体的不当传播造成了社会恐慌心理。第四部分将笔墨多放在风险传播的经典案例及其分析,三鹿奶粉事件透露了媒体在外部权力、企业金钱中对公共利益和公民健康的无视。风险初期,企业和媒体不但没有为公众揭示风险、提出警报,反而联手隐瞒问题,最终造成更多的婴儿和家庭成为受害者。反观1984年的美国强生泰诺事件,强生公司在突发事件中对事态的快速处理、对公众的知无不言、对社会的高度负责使得它不仅没有被危机打垮,反而树立了更加良好的企业形象,占领了更多市场。最后一部分将风险传播的主体分为公众、媒体和政府、企业等机构三部分,分别提出建议。
本文力求对风险传播进行系统的分析和整理,重点在于用风险视角看待风险社会中的传播现象,通过大量实例分析媒体、公众和政府在风险传播中的得与失,力图在社会现实与我国传播现状间找到结合点,从而起到一些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