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研究
【摘要】:目前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土壤重金属污染形势十分严峻,阻碍了社会和经济发展,严重威胁到我国人民的生活健康。据统计,目前我国约有3000万hm2面积的耕地受镉、砷、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约占总耕地面积的20%,其中由于工业废渣、废水、废气违法排放引起的污染耕地面积约1500万hm2,550多万hm2的农田灌溉用水是被重金属污染了的。除耕地污染之外,我国的工矿区、城市也存在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十一五”期间重金属污染问题就已凸显为重大环境问题,据环保部统计,2010年环保部接报的20起重金属污染事件,致使大量群众血铅、镉超标,引发多起群体性事件。2011年“十二五”开局之年,镉米事件使得人心惶惶。据污染物防控专家表示,重金属污染下的粮食安全问题异常严峻。“不管是空气中的铅,还是污水里的镉、砷,在逐渐沉淀之后,最后归宿都是土地。土壤中的重金属元素通过在其上面生长的植物最终进入人体。”国土资源部曾公开表示,中国每年遭到重金属污染的粮食大约2000万吨。专家称,土壤重金属污染相比其他环境污染,具有更强的隐蔽性和滞后性,即使是不乏技术和财力的日本,修复土壤的任务仍未完成。
2011年,重金属污染防治成了“十二五”的第一个国家级别专项规划,环境保护部也同时宣布宣布,《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已经国务院正式批复。《规划》提出,到2015年,重点区域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等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比2007年削减15%。采矿、冶炼、铅蓄电池、皮革及其制品、化学原料及其制品五大行业成为防治重点行业。另据了解,环保部将针对近年来儿童血铅超标事件高发态势,着力打击铅蓄电池行业的违法企业和违法排污行为。严峻的土壤重金属污染现状,需要我们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以防治。而用法律手段保护土壤资源已成为当代社会的共识。在经历了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惨痛教训之后,美日等发达国家己积极立法面对各种类型的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经过多年的实践,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法律体系。但是,我国目前在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方面不仅没有专门性单行法律、法规,而且在《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中也只有些零散规定。我国现行法律中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规范仅仅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并未详细的规定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和法律责任。
本文在这样的背景下,围绕土壤重金属污染的特征和产生的原因及在我国的现状问题,按照问题的提出,相关理论基础,各国的立法和比较及我国建立相关制度的构想的逻辑顺序展开论述。主要运用比较研究法、总结法和文献资料法等研究方法并且结合我国的国情从法律角度对土壤重金属污染制度问题进行探讨。首先,介绍了防治土壤重金属污染的现状、危害、及土壤重金属污染的特点以及目前进行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的迫切性和必要性,其次对防治土壤重金属污染的立法模式通过进行国内外的比较,总结出国外的先进治理经验,再次在借鉴一些发达国家成功立法经验的基础上,从预防和治理两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大胆而粗浅地提出了我国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制度的一些框架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