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污染损害赔偿研究
【摘要】:
室内装修污染是一种典型的环境侵权行为。它是因产业活动或其他人为原因,致生环境介质的污染或破坏,并因而对他人人身权和财产权造成损害或有造成损害之虞,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环境侵权并不等同于侵害环境权,环境侵权的客体是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包括环境权。侵害环境权是指破坏环境生态功能,从而构成对环境生态功能的损害,侵害了自然人享有适宜自身生存和发展的良好环境的法律权利。在装修赔偿法律关系中,赔偿权利人可以违约或侵权为基础行使请求权,赔偿权利人为受害人,在可以以违约或侵权为请求权基础,要求赔偿义务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具体的赔偿制度中,应当注重赔偿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损害赔偿的构成、损害赔偿的方法、范围、原则、计算等基础问题,鉴于目前我国民事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不足,应当从四个方面来完善之:一是在立法上制定一部统一的民事侵权赔偿法;二是将环境污染受害人纳入社会救助体系;三是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四是开征环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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