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人民思想新探
【摘要】:人民思想是马克思整个理论学说的重要构成,且贯穿于其各个部分中。研究马克思人民思想,不仅对全面、正确地认识马克思理论学说及其基本精神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全面把握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本质及其发展方向也具有重要启示。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对马克思人民思想系统探讨的成果,在目前学界尚未展现出来。因此,本文试图从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角度,对马克思人民思想展开系统研究,并阐释其中国意义。全文正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考察了马克思人民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和理论渊源。19世纪30-40年代欧洲工人运动,以及形成了显示人民主体作用的经济结构关系和政治结构关系,构成马克思人民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法国复辟时期的历史学派关于人民历史作用的观点,和19世纪上半叶批判的空想社会主义关于劳动人民的观点,构成马克思人民思想产生的主要理论渊源。第二部分:全面阐释了马克思人民思想形成和发展逻辑。这一发展逻辑体现在依次递进的四个阶段中。第一个阶段:人民思想的萌芽阶段即《莱茵报》时期。在这一阶段,马克思关于哲学与人民园地关系、出版自由是人民意愿等观点,蕴含着其人民思想的发端。革命的民主主义是马克思人民思想萌芽阶段的内在根据。第二个阶段:人民思想的雏形阶段即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到《德法年鉴》时期。在这一阶段,马克思关于市民社会决定国家与人民主权、“人民”和“人的解放”等观点,是其人民思想的初构。“两个转变”的基本完成是马克思人民思想雏形的内在根据。第三个阶段:人民思想的确立阶段即《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到《德意志意识形态》时期。在这一阶段,马克思关于劳动自由性、人民在历史发展中起决定作用、人民的社会实践是历史发展的动力等观点,标志着其人民思想的酿成。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是马克思人民思想确立的内在根据。第四个阶段:人民思想的成熟阶段即从《共产党宣言》到资本论及其《手稿》时期。在这一阶段,马克思关于人民是社会历史主体、实现人民主体的制度形式、实现人民主体的“过渡形式”和“最终形式”等观点,以及实现人民主体的经济学论证等,是其人民思想的展开(发展)。这种展开是马克思社会主义批判和政治经济批判进一步发展的逻辑结果。第三部分:勾勒了马克思人民思想的基本逻辑框架。其一,阐释了马克思人民思想的“人民”的概念、来源及其历史性,指出马克思人民思想的“人民”的概念应涵盖特定历史时期的非劳动者;论证了“人民”的发展是基于历史活动的不断深入。其二,从人民主权与人民主体性、人民主体性即人民主体、人民是历史与社会发展的主体、人民是实践的主体、人民是价值的主体、马克思人民思想亦即人民主体性思想六个方面,阐释了马克思人民思想关于人民主体的基本原则。其三,从经济主体、政治主体和文化主体三方面,昭示了马克思人民思想关于人民主体形态的规定。其四,从物质基础、精神文化和制度前提的角度,阐释了马克思人民思想关于人民主体由“自发形态”向“自觉形态”转变的规律和特点的观点。其五,诠释了马克思人民思想的基础、出发点和旨归,亦即:实践是人民思想的基础、现实的个人是人民思想的出发点,和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人民思想的旨归。第四部分:从人民思想的哲学批判意义、政治经济学批判意义和社会主义批判意义这三个相互联系的方面,论证了人民思想在马克思整个理论学说中的地位,亦即人民思想是把马克思理论学说联结成为一个有机整体的主线。第五部分:基于对中国社会及其发展的思考,全面阐释了马克思人民思想的中国意义,亦即:对中国学界重新认识马克思思想和深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的启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正确认识和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提供的指导性的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