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制下道德风险问题研究
【摘要】:为了企业的长远发展、提高企业内部资源配置的效率,两权分离成为现代企业的重要特征。所有权变得极为分散,股东并不具备参与高阶层管理的影响力、知识和经验,于是许多公司的经理职位开始由支薪的经营专家担任。这些经理人员不是企业的股东,只是由于他们的经营管理能力而被代表所有者的董事会所雇佣。他们既管理短期经营活动,也决定长期战略政策。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委托—代理问题的产生。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就存在代理成本。而且在委托代理双方之间由于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契约不完备、目标不一致等原因,往往会产生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使其不能完全按照委托人的利益要求开展业务。
道德风险的消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增加不利事件发生的概率、影响资源的最优配置、导致低效率。在一个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必须要有精心设计的激励机制,用以协调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矛盾,使两者的目标利益趋向一致,即引导经营者以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健全的激励机制必须注重长期激励效应。
我国企业目前使用的长期激励措施通常有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以及管理层收购等,它们都源于西方,而且有一个共同的缺陷就是它们只考虑了收益,而没考虑风险,也就是说这些激励措施只强调了对经营者的激励而忽视了相应的约束。激励和约束是一对既对立又统一的有机体。激励和约束过多,都会提高委托人的代理成本。为此,本文特别推崇两种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激励机制:一是股票期权,其目的是激励企业经营者以提高股价(即股东权益最大化)为经营目标。二是虚拟员工持股计划,该计划有利于形成“内部人控制内部人”机制而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从而达到完善企业治理结构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