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事反诉制度的完善
【摘要】:民事反诉制度是民事诉讼领域的一项古老的诉讼制度,有着自身所独有的价值,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的国家和地区都普遍确立了反诉制度。但就我国当前的民事反诉制度来看,与国际上理论研究的趋势还是有所差距,实践中暴露了一些不尽完善的问题,所以完善我国的民事反诉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本文以“论我国民事反诉制度的完善”为题,通过论述、比较、例证等研究方法,较为全面的研究论述了反诉制度以及笔者观点,希望能够为促进我国反诉制度的改革进程贡献微薄之力。
由于反诉制度本身的理论研究学说众多,本文从阐述反诉概念入手,通过对反诉的各种理论学说以及与抵销抗辩的比较分析预示反诉制度的发展方向。其次分析了反诉制度自身的特征及功能,说明反诉制度作为民事诉讼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的重要性。
纵观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各个国家均有对反诉相关规定的立法例。英国和美国是两个较为典型的英美法系国家,特别是美国具有独有的强制性反诉和任意性反诉的特色规定;而德国和日本两个较为典型的大陆法系国家的反诉制度,则相对保守,追求与本诉之间不可分割的牵连性要件。比较分析具有代表性国家的反诉制度,对改善我国现行的民事反诉制度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在我国具有中国特色民事诉讼法治的发展进程中,反诉制度也凸显了在立法上的不足之处。通过对我国反诉制度立法现状的剖析,笔者认为我国对于反诉制度的理论的研究还比较欠缺并且具有局限性,法律制度也具有缺陷。
最后,本文试从立法上细化提起反诉的要件、赋予当事人对不受理反诉决定的救济手段、完善反诉的审判方式、二审中反诉制度之完善几方面完善进行阐述,提出完善我国反诉制度的立法建议。另外,在反诉制度的完善的进程中,笔者认为应加大反诉功能的发挥,完善反诉制度以不违反民事诉讼基本原则为出发点,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反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