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问题研究
【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面对法治的要求,公安机关行使警察行政权应当受到司法权的制约、还应当受到如沉默权的公民权利的制衡,将其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在依法治国方略的背景下,执法规范化有利于促进公安机关工作模式的转型。我国警察活动执法的主要依据,可以说不论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还是《国家赔偿法》,无一例外都是行政法的范畴,而刑事司法活动作为警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究其本质,也是警察行政权的延伸。“依法行政”是行使行政权的帝王条款。
在我国,公安机关是一支数量庞大的执法队伍,其执法活动的规范性深刻影响着公众对于法律的信仰,对依法治国的推进也有着深远的影响。公安机关作为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肩负着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持社会秩序的重担,在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和法治政府的建设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能,也发挥了重要作用。重新审视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执法规范化为目标,着重更新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制度,是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依法行政的水平,努力创造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