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研究
【摘要】:
环境既是一种重要资源,也是一种公共物品。排污权交易以环境容量的有偿使用为前提,用科技手段核定出一定区域内的排污总量,通过建立供求双方交易市场等措施,探索出一条将市场机制引入环境保护领域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把一项新型的权利----排污权引入法学的研究视野。排污权的确立开拓了用市场机制来解决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的新思路,它有利于协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本文从排污权交易产生的实践出发阐释排污权的涵义、追寻排污权存在的正当性,讨论排污权存在的理论基础,界定排污权的法律性质,探讨排污权实现的保障机制,并结合清洁发展机制在我国的实践,对我国排污权法律制度的建构提出建议。对排污权的研究在理论上是拓展法理学的权利理论和深化环境法基本理论的需要;在实践上是人类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需要,在当前也是建构、完善我国排污权交易法律制度的需要。
【相似文献】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