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能力建设问题研究
【摘要】:
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能力建设既是一个崭新的话题,又是长期存在并且影响深远的问题。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能力建设对于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深远的意义。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能力建设是破解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落后、发展缓慢难题的重要途径。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能力的提升对于提高少数民族地区人力资源整体水平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有利于整个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能力建设,其目的不仅在于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提升公务员整体的能力和素质,更是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实现国家整体发展与进步的需要。通过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队伍的共同努力,可以促进党和政府民族政策的贯彻与落实,实现地区均衡发展,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
从少数民族地区特殊性出发,来审视公务员能力建设问题。作为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更要具备处理好民族、宗教事务能力,搞好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通过组织培养、实践锻炼和个人努力等多元主体的互动,不断提升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能力,实现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本文结合内蒙古兴安盟公务员能力建设的个案,在借鉴西方和中国其它地区公务员能力建设的相关经验基础上,提出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能力建设的对策。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民族地区繁荣与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创建小康社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