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法中的法律保留原则
【摘要】:在行政法学的发展过程中,法律保留原则是重要的里程碑之一。作为欧洲启蒙思想家对抗君权思想的理论萌芽,其实质思想是对人民的基本权利的维护及对公权力的约束。奥托·迈耶作为德国行政法学界的泰斗,对该理论做了进一步升华,使得法学界和实务界均对该理论表示肯认,并运用到宪政主义和法治国家的理念中以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
法律保留原则在依法行政中一经确立,即具有了相当重要的作用。自理论创立以来法律保留原则逐渐迈出德国,影响力与日俱增,许多国家纷纷效仿和借鉴。尽管其核心法律保留的适用范围经过了多次变革,理论也不断有所创新,但在德国或是其他国家,实质法治国或是形式法治国,都一直未动摇法律保留原则的地位,仍保有持久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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